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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天地|冯国伦:红薯印象

  • 作者: 徐洁
  • 来源: 原创
  • 2020-09-17 16: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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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走在城市的大街小巷,偶尔会感受到微风裹挟着一股浓郁的烤红薯香味扑面而来。那是一种独特的香,是其他食物很难代替的香,是那种很容易勾起人强烈食欲的香,我很喜欢闻这味道,但却不喜欢吃。倒不是说吃了胃里会有什么不适的反应,而是因为在小时候吃了太多的红薯,现在每当看到或者是闻到那味道心里就会产生一种本能的排斥。

      那是四十多年前的七十年代,以生产队为单位的大集体。屈指算来,当时我应该是十一二岁吧?由于受到种子、肥料、土质等多种因素的制约,我们老家每年的玉米,水稻这些主要粮食作物就算是风调雨顺的年景产量也特别低。因为严重的沙质土壤很难蓄藏水分,六七月强烈的阳光晒上两三天,玉米叶就都得卷了。在我的记忆里,就曾亲眼见过好多年大片大片正在抽穗的玉米被晒成焦黄的干草而颗粒无收。一旦遇到这样的干旱气候,水稻自然也难以幸免。全生产队几十户人家百多号人都得到其他村找亲戚朋友借粮食以度过饥荒。说是借粮食,其实不过就是到那些土地特别耐旱的村里,找那些平时有点交情的朋友或者亲戚借胡豆,小麦什么的杂粮,到了秋收以后,再背上同样重量的稻谷去还。即便是这种吃亏的事,没有交情你会连胡豆都借不到。当然,在那个“大集体”的时代,玉米是很难借到的,他们也要保证自己的生活。如此,红薯便成了我们每顿饭必不可少的主打粮食。

      红薯是藤本植物,其实也不耐旱。根据多年的经验,队长总是安排把它栽在比较背阴的、土壤相对较深的地里,以防玉米水稻失收时可解燃眉。那年头没有什么化肥磷肥的,但有的是农家肥。把地掏一条沟,背许多牛粪猪粪倒在沟里,再把两边的土盖上,形成一条垄,在垄上有规律地插上些小孔,把红薯苗插进去压紧就行了,成活后也不怎么管理,总之,到了秋后去挖就可以了。举起锄头很轻易地就掏开了那一条条的垄,碗口大的红薯便披着红衣骨碌碌地滚了出来。有些村为此还发明了“大窝红薯”,就是在平地上挖许多约五十公分深的坑,每个坑里倒上一背篼牛渣粪,再把周围的土堆起来形成一个小土包,把顶部稍微整平以后,再插上四棵红薯苗。用这种方法种出来的红薯个特大。我就亲眼见过乡里召开红薯种植经验交流大会时,摆在桌上的一个红薯有十八斤重,也是迄今为止我见过的最大的红薯。由于土质的缘故,我们村是永远种不出那么大个的。

      那年头是靠挣工分吃饭的。我们家九口人,是全生产队人口最多的家庭。姐弟七人都相继上学,所以工分挣得少,吃闲饭的多。生产队分粮食时又往往用公分套,唯有分红薯,土豆这些杂粮时才按人口分。不难想象,我们家红薯是分得最多的。我是我们七姐弟中男丁最大的,每次夜里背红薯我都肯定会参与。背一个只能装二三十斤的小背篼,手里捏着一把晒干了的柏树皮照亮,借着不断挥舞时发出的微光赶紧走上几步。夜已经很深了,那条从家里通往红薯地的羊肠小道上往往只有我们一家人还在踯躅辗转。背完了红薯,母亲早已经把八九碗已经快要凉了的用酸菜,红薯,巴山豆和在一起熬的稀粥摆到了桌上,就着一大土碗咸菜,一阵稀里哗啦的响声过后,铁锅里便见底了。

      大凡挖红薯的季节,玉米和稻谷是早已归仓了。用农村的话说,像我们这种“牙齿抖落有一撮箕”的大家庭,每顿安排饭食的母亲必须有计划的合理搭配。大米和玉米面这些东西只能是有客人来了才煮上一顿,平时几乎都是喝红薯粥。红薯粥吃腻了,母亲也会变着法子开发新的红薯食品。即把红薯去皮,再切成一公分厚的薄块,在大铁锅里象征性地用猪油抹一下,再把薯片放到锅里烙,并不时地翻动,待薯片烙出黄色的锅巴,端到桌上,一人盛一碗酸菜汤就着薯片就算一顿饭。如果遇到红薯太多,堆码久了会烂掉,父亲就会把红薯煮熟、捣烂,和上一定比例的麦芽水过滤后,用大火熬制成“麻糖”,背到其他村里还可以换回一些玉米什么的。一些特别小的红薯不怎么好收拾,母亲就把它煮熟,摊到火铺上方的竹炕上,待到天长日久,水分蒸发,干得跟石头一样坚硬时,再拿来放到火灰里焖或是放到锅里用烧得滚烫的沙子煨,等到发胀了起泡了再拿出来吃,软绵绵的很有嚼头,还有种淡淡的甜味和香味。那种嚼劲就像现在的孩子们吃那种叫“牛板筋”的零食。我们放牛时总喜欢揣上一裤兜,到山坡上烧来吃。

      在我们生活的地区,除了玉米面和大米外,自然界任何美味每顿吃的话都应该有吃腻的时候,更何况是算不上美味的红薯呢?那些年,只要一提到红薯,我就会本能地想起那红薯和酸菜巴山豆融合在一起的淡黑色稀粥,但值得庆幸的是我们都因为有了它而没有吃草根树皮,以至于让我们健康地长大。

      那年头,红薯虽然是我们的主要食物,但也不是每年都会大丰收。我记得有一年遇到特大干旱,连红薯藤都被晒死,就不用说有红薯了。山上的枇杷树皮都被饥饿的人们刨光了,在这危急关头,政府不知道从哪里调来一批红薯干,就是洗干净后切成片晒干的那种。按人口分配,我家分得了好几十斤。母亲先是把薯干放到石碓里舂碎,再用筛子筛。把筛过的面用来搓成“汤圆”。那种汤圆绝对是不能和糯米做的汤圆同日而语的,色泽白里泛黄,很硬,咬上一口就像挖掘机挖土方那样,会在另外一半上留下两个很清晰的齿印,味道略甜,不算难吃,也说不上好吃。但和红薯酸菜粥比起来,我倒宁愿吃这种汤圆。有时候母亲也会把这种薯片面用来像煮大米饭那样用铁锅焖干饭,总之,无论怎么煮都是那个味。

      父亲是一个酷爱喝酒的人,在那年代家里仅有的玉米母亲是绝对不能让他拿来酿酒的,于是,他突发奇想,把第二批救济红薯干的一小部分用来酿酒,虽然颜色跟刚拉出来的尿液一样黄黄的,但也确有浓烈的酒味,这在那个年代对于一个爱喝酒的人来说,无异于毕昇发明的活字印刷术。在后来的那些年月里,只要没有充分的玉米,父亲就如法炮制。土豆,红薯,红籽(山上一种带刺的多年生木本植物结的果实,黄豆般大,成熟后为红色,可以生吃,既酸又甜)等都成了他酿酒的原材料。因此,父亲也就从来没有缺过酒。之所以我现在也能小饮一二杯,也缘于小时候跟随父亲奠定的基础。

      时过境迁,社会的发展日新月异,岁月的车轮已经把这一切碾成了零碎的记忆。在这物欲横流的时代,人们食腻了大鱼大肉,反倒对红薯情有独钟了。在煮大米饭时总会切上一个红薯和在里面,甚至有人在电炉上烤上两个红薯就可以当一顿晚餐。可对我而言,却总是提不起兴趣,尽管当年红薯是我的生命之源。我喜欢闻烤红薯那独特的香味,但每次经过烤薯摊前我从来没有买过,那味道已经在我脑海深处烙下了深深的印痕。特别是每次下村扶贫,路过田间地头亦或在农户家里,看到那堆得跟小山似的一个个硕大的红薯,我的心里会油然喜欢,但绝对没有产生过想吃的念头。

      如今的红薯制品种类繁多,诸如薯条,薯片等等几乎都成了小孩子和年轻人的最爱,如果有过我的经历,不知道他们是不是还会一如既往的痴迷呢?

      我爱红薯,因为它曾经是我的生命之源,是它的朝夕相伴才让我有幸享受到今天生活的美好;我不爱吃红薯是因为我在短短几年时间里食用量已经超过了其他人一生食用红薯的总量还多得多,我觉得应该把这些美味留给年轻的一代!

    【审核人:站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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