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瓶颈

  • 作者: 公民话语
  • 来源: 原创
  • 2013-08-01 11:3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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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瓶 颈

     

      想写这个话题,已经有两个多月了。因为这个话题一直充斥心头,于是就懒得写别的东西,所以有朋友就开始嘲笑我。说是嘲笑,其实是对我的鼓励,我反而表示感谢。为何迟迟不动笔,原因是当初我把这个话题定得太大了,叫《论中国新闻媒体业的发展瓶颈》。我犹犹豫豫地反复考虑,这么大的话题哪是我这样的小人物可以写的,应该是中国记协或者是哪位国家级的社会评论家应该关注的啊!所以,在电脑上写过几次开头,都是在彷徨不定中删除了。然而,不写出来,我又有点不甘心,无法构思其他的作品。前几天,写了一篇关于痴情女子故事的小稿子发表在空间日志里,一位文学界的大姐看后很不以为然,竟埋怨我不该写这些太琐碎的文章,应该发挥我的特长,多写些杂文什么的。这句话我倒很是在意,看作是对我的警告式的提示。思虑再三,还是琢磨起这个话题来,最后决定降格来写,以杂文的形式随心所欲地写到哪是哪吧!

     

      当下媒体业的乱象和尴尬

     

      中国新闻媒体业,从上到下,对于国家的宣传系统来说,还是以主流占据着宣传阵地,主流的宣传和引导还是任何国家都无可比拟的。但为何说存在混乱现象呢?这是指具体的单个的媒体而言,而不是泛义的。比如今年年初央视曝光的《购物导报》的乱象引起的震动,很多关于无良记者,新闻敲诈等话题就曾引发了对新闻行业的大讨论;5月30日,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办公厅又发布了关于《购物导报》等报纸违法案件处理情况的通报。该通报不仅提到了《购物导报》记者李德勇等人在江苏连云港市的非法活动,还通报了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及有关部门在查处李德勇等人涉嫌敲诈勒索的同时,还查明《购物导报》存在严重违法问题。文中并不隐晦的提到一位社聘的副社长王某。该通报中除了《购物导报》,还有《网络导报》和《中国特产报》等媒体严重违法案件的调查。

     

      其实,这几家媒体的乱象,在整个媒体行业来看只是被曝光的冰山之一角。但这几家媒体内部的管理混乱和出现的一些违法乱纪的事情,则是很多媒体都不同程度存在着的共同弊病。

     

      比如该通报中提到的《购物导报》聘任的一名姓王的副社长。其实他根本就不会做新闻,只是个会敲诈的老手。他的参与,把本来很正规的报纸做成了用以敲诈的工具,这不出问题才怪呢。然而,这也是很多媒体都乐意接受的方法,就是聘任社会人员来参与媒体的经营,目的是为了单位增加收入。领导层都可以这样安排,记者、编辑们肆意滥用媒体的权力也就不足为奇了。

     

      说起利用媒体的身份进行敲诈,这是屡见不鲜、屡禁不绝的现象。如果媒体单位管理严格,秩序会好些;如果稍有松懈,就会有人铤而走险,做出一些非法的行为来。

     

      这些年,随着媒体机构改革的加大和深入,围绕经济利益开展工作,成了相当一部分媒体工作的目的。然而,这是明显违背了作为媒体的社会主导作用的正面意义。比如给记者制定发行任务,给记者制定经济效益,这都是让人十分尴尬的事。这些事在行业内早已不成为秘密,一个记者证分别定为十几万至几十万元的经济任务则是十分平常,有的媒体还拿记者证卖钱,一个记者证从几万至几十万元不等,要根据媒体影响力的大小来确定。对于这些内部规章,有时让记者自己都分不清,到底自己是做记者还是做业务员;到底是做新闻还是做生意赚钱。

     

      至于说媒体出现多少乱象,就浅尝辄止,蜻蜓点水的说这些吧!外行人只当看成是一种社会中存在的现象,内行人就各自揣摩吧!

     

      瓶颈种种

     

      一、政治家办报,企业家经营的理念的模糊不清;

     

      这个口号是由中央决定的制度性的当今中国媒体的运营的基本方式。在实际操作中,第一存在政治家的身份不明确,按照现存的模式来看,所谓的政治家就是党委或政府官员。而当下并没有哪个党委或政府官员个人出面创办媒体的。只要是主流媒体,没有一个不是党委、政府或部门主办的;有些商业性的媒体,就是被主流媒体排斥在外的,创办者大都又不是所谓的政治家。

     

      说起企业家经营,这个方法实际上是非常普遍的。从主流媒体的羞答答的不愿承认,到商业性媒体的公开承包,怎么也离不开企业家的参与。

     

      说到这里,我不得不偏激的说一句,企业家经营媒体,就和中国没有百年企业一样的不长久。至于原因应该是路人皆知的——中国的企业家大部分都是没有长远战略眼光,有的只是急功近利的短视思维和举措。这就造成了媒体业的另一种尴尬——经营者经营周期的短暂而一茬接一茬的循环往复。一会儿这个即位,一会儿那个下台,好像走马灯一样的不稳定。

     

      二、媒体人的窘境;

     

      在中国,媒体单位虽然被定性为事业单位,可实际上和其他的事业单位有着根本的区别。随着机构改革的继续深入,媒体虽属于事业单位,可又鼓励市场化运作,也称为商业化运作,这个改革的后果就是把大部分媒体推向了市场。而推向市场的直接表现就是自负盈亏。比如记者采访期间被拒绝,或者被阻拦,那就毫无办法继续下去,因为没有行政权力的支撑,更没有强制性的权力;如果记者在采访期间遭受人身损害,也只是按照普通公民之间的故意伤害的侵权责任来处理,即使被打死也是如此;但如果记者利用媒体人的身份进行犯罪,那就截然不同了。第一是按照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进行处罚;第二是可能还被加重处罚。最近出台的关于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就可体现出来。即普通人是两千元,而记者则降格为一千元。

     

      在媒体业,有一个最大的缺陷,就是中国的新闻法一直出台不了。也是造成媒体业混乱、无序、窘迫的原因之一。

     

      三、媒体行业的效益问题;

     

      这个问题,回答是肯定的,不赚钱媒体怎么生存。然而,说是赚钱,还要看在什么时间赚钱,在什么情况下赚钱。当然,除了赚钱的阶段,无疑就是赔钱。我看过很多关于西方知名媒体的发展历程的文章,也看过国内的一家报纸《华商报》的成功经验,并没有发现有什么捷径,都是按照做媒体的规则一步一步奋斗出来的。可为什么国内很多媒体都吵闹着赔钱?这就出现了围绕为什么赔钱而出现的很多话题。

     

      这个话题,最常见的说法就是中国的媒体经过从行政化、政府化而改革为商业化或市场化以后,出现了很多不适应的情况。首先就是政府逐渐减少了资金的支持,而逐渐的推向了市场。媒体的市场经济局面,在中国有很多地方还相对有些模糊,因为短期内媒体本身还调整不好自身的定位。这还是从主流媒体——即官方媒体的情况来入手。至于商业性媒体,则更为艰难,然而成功率倒高于主流媒体,这就是创办者或经营者市场思维意识主导下的走什么样的经营模式的问题。

     

      企业家经营媒体,包括官方和商业性的,都存在很多的不同。比如传统媒体前期还占据着优越的地位,而新媒体必须要有一个大众认知的过程。换句话说,新媒体要有一个从陌生到熟知的过度时间,这个过渡期也就是投入阶段。投入阶段的经营目的或方向,主要应定位在创造社会效益。所谓的社会效益也就是社会大众的认知度和接受度。

     

      对于一个正常运营的媒体来说,前期的投入不能算作是赔钱,过去之后才开始收获经济效益。然而,很多企业家投资经营媒体,却不理解这个过渡期,总以商人固有的思维,见效益越快越好。如果长时间不见效益,就会产生抱怨,甚至于半途而废。自己不做了,还会宣传这个行业不好做,这不好,那不好,这个问题成了一个恶性循环。随着这种局面的发展,一部分媒体人也就失去了工作的稳定性。因为失去了稳定性,也就失去了很大一部分的积极性。

     

      四、垄断性和开放性

     

      咋一看,这是两个矛盾的词语,然而现实当中就是这样的状态并存着。说起垄断性,这是中国政治体制决定的。大家都清楚,中国的媒体归谁管?除了中宣部还是中宣部,找不出第二家。中宣部下面的各级地方宣传部,又控制着各级的地方媒体。如果非要往下说,那就是都无条件听从于宣传部门的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或广电管理部门。宣传部门的控制,也称为监督,是代表各级党委的态度。所谓党委,也就是实际上毋庸置疑的各地各级最高的权力机构。这句话,很有些敏感,但如果以法律人的身份倒没有什么错处。媒体人都知道一个说法:重大事件的报道必须以某某社的通稿为准,或必须转发某某社的通稿。这是宣传部门的一个通常的规定,也是各媒体通常的做法。再比如某地发生具有影响的事件,当地宣传部门会挺身而出,封闭或垄断消息,命令各媒体记者不得随意报道,必须经宣传部门报经党委研究决定后再决定报与不报,怎样报道。从这些方面来说,垄断性则是显而易见的,不必隐晦;

     

      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与普及,一种新型的媒体应运而生——这就是网络媒体。因为网络受众人群的巨大,新闻消息的控制几乎成为不可能。这就随之打破了对新闻垄断的格局,新闻发布成了无处不在,无处不能。同时也打破了只有媒体机构才可以发布新闻的格局,成了任何网民都可以随时随地发布消息的自由状态。因为自由,也的确存在很多失实的报道。也是因为这些新问题造成的社会影响,导致了新闻管理者的不适应。这种情况下,对新闻管理者来说,网络的整顿好像成了当务之急。中国有句口号叫“在探索中前进”,所以很多问题的解决方式也是在探索中尝试的。因为探索中的不确定性,利用解决问题的方式有时也存在过激和偏颇的现象。正是这些过激或偏颇的做法,又导致了社会新的矛盾的发生。这些新的矛盾,则又阻碍了媒体发展的积极性。

     

      总之,媒体的发展需要多种积极元素的支撑,在这些积极元素小于消极元素或处在僵持阶段,媒体的发展遭遇诸多的瓶颈则是在所难免的。

     

      如何打破瓶颈

     

      一、这又是个极大的话题,但还是需要降格来说。但不管我怎样的叙说,其实还是这几句话,为了免于啰嗦,就总结为几条来予以说明我的观点。

     

      国家首先要出台《新闻法》,以法律的形式,把媒体权身份定位、创办者的范围、权利、职责、工作方式、法律保护等等方面予以规范;

     

      二、以法律或法规的形式,确定媒体报道的自由度,也就是报道的权利和范围;

     

      三、鼓励企业家参与媒体的创建和经营,鼓励媒体做大做强。

     

      瓶颈的意思

     

      瓶颈一般是指在整体中的关键限制因素。瓶颈在不同的领域有不同的含义。生产中的瓶颈是指那些限制工作流整体水平(包括工作流完成时间,工作流的质量等)的单个因素或少数几个因素。通常把一个流程中生产节拍最慢的环节叫做“瓶颈”(Bottleneck)。更广义地讲,所谓瓶颈是指整个流程中制约产出的各种因素。对个人发展来说,“瓶颈”一般用来形容事业发展中遇到的停滞不前的状态,这个阶段就像瓶子的颈部一样是一个关口,如果没有找到正确的方向有可能一直被困在瓶颈处。

     

      犹如当今的媒体业,看似红火,却是混乱;看似众多,却是无序;看似公正,却又存在很多的不一定。而这些,则都是媒体业发展中的瓶颈。

     

      特别注明:本文的评论不包括港、澳、台媒体。

     

      2013年7月30日


    【责任编辑:叼烟的风景】

    编后语:剖析的比较深刻,观点的阐述也比较明确。问好朋友,祝愉快!

    【审核人:站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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