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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宜茂:缓步于熟悉而陌生的诗意之路

  • 作者: 念1031
  • 来源: 手机原创
  • 2021-02-14 17:2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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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世间凡有生命之物,生长与渐次成熟是其最重要的特征。人生亦是如此,从青少到年壮、从成熟到身老,概莫能外。

      “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这是《论语》中孔子的自评,每每读来都甚觉豁达通透,随着年岁的增长,越是深以为然。

      学诗习诗亦是如此,纵观业内行家里手,无不是由拙到精、从精返璞,先是技法的成熟,再有境界的提升。

      少时,诗是生活的憧憬

      对年少的我而言,诗歌承载着我对生活的憧憬,既在生活中感知诗意的景象,也通过诗去突破枯燥生活的平凡。

      我是“从弥漫着泥土味的乡村走来”的人,自小生活在农村,生长于一个物质、精神都比较匮乏的年代。按照这样一个脉络,年少时本应和诗歌无缘。因为机缘巧合,小学五年级时,偶然得到一本《唐诗30首》的小册子,里面选编有李白、杜甫、王维、陈子昂的诗,这对于年少时的我,无异于如获至宝。每在放牛闲玩之时,都要拿出来囫囵吞枣诵读。

      当时,我并不知道为何对这本小册子兴趣浓厚、爱不释手,或许是一份注定的缘分,在不断地反复诵读回味中,种下了对诗歌热爱的种子。现在想来,这份热爱或许自有其必然性和偶然性。必然性是物质与精神普遍匮乏的大背景,和内在求知求进的激情所构建的看似比较强烈的冲突;偶然性则是个人与诗歌的不期而遇,尤其是王维的细腻和李白、陈子昂的豪情,完美地契合了自己少年时的焦虑和洒脱。所以,册子虽小,诗作也不多,却是平凡生活中的一束微光,照耀着我美好的向往。

      慢慢地,我不再满足于读,也开始尝试着写。诗以言志、诗以抒情、诗以明理,我学着把朦胧稚嫩的情感、想象投射到自以为的“诗歌”之中,以自己的青涩书写,抒发着对生活的热爱。第一次发表诗稿的往事,记忆犹新、至今难忘,是在县里办的《丰都文艺》报上。当时,收到了编辑部寄来的样报和一元钱稿费,我兴奋地交到父亲手里。父亲消瘦的脸上流露出满意的笑容,说这钱挣得容易,叫我少干农活,多写一点诗去卖。

      确实,相比那时不足一元钱一斤的猪肉来说,这钱,是挣得相对容易。但是我心里更是清楚,写诗又岂会比干农活容易。工作以后,有缘见到时任《丰都文艺》的主编,谈起往事,才知道自己的稿费原本只有几毛钱,是编辑看我是一名高中在校学生,才凑足一块,以资鼓励。这给当时的我以莫大鼓励,一直激励着我更加自觉地在工作生活的间隙去学诗、习诗。

      壮年,诗是生活的积淀

      参加工作后,先做中学教师,后从事基层管理工作,诗歌也不得不被渐渐暂时搁置到了一边。虽是如此,但它并未完全从我的生活中消失,反而是在一段沉寂之后,随着历经的磕磕碰碰与积累的人生阅历,又成为了我对生活的几多积淀。

      积淀了真情。从前的少年悸动如今已有些淡然,不再是“不敢与神女相拥,却有初恋般邂逅的心动”。转而变成了亲情一般的绵延,觉得“与诗的拥抱不该停歇”“眨巴着眼睛不肯熄灭”。在欢娱、伤感、起伏、闲暇之时,都会不经然想起诗歌。在这些时候,诗能带给人心灵的慰藉和人生的活力,犹如一个红颜知己,在人生路上相扶相呼,相互鼓励、慰藉与眷顾。

      积淀了本真。诗是一种艺术,也是一种技术,二者之中又常是技术趋熟在前,艺术成长较慢,以致免不了会经历一段炫技阶段。然而,生活会打磨一个人的棱角,也能剥去所有外在的华丽衣裳,经过不断洗练之后,剩下的才是自在的本真。我手写我心、我心抒我情。一人一诗,风格各异。我最早接触的诗歌体裁是古风,较为钟爱的也是古风,也乐于把古风当做自己表情达意的载体之一。古风诗简练、古朴、真切,或豪情万丈、或连绵不绝,终不失其纯真古朴,或许这也是诗与书写者的共同成长。

      积淀了传承。我喜欢现代诗,且经历过一段古、新诗之间的短暂割裂。学习了一点传统,为了让自己写的东西体现“现代”,便不去触碰传统,而后来终究发现:少了传统的给养,只会让直白的抒情和无味的自白,将自己浮在水面。这种书写中的短暂割裂正如年轻人的叛逆,既急于反驳父辈的观念,又找不到自身的根基,或许也只有伴随着岁月的积淀才能逐渐成熟,才会慢慢学会如何在继承传统中创新。

      积淀了精神。诗从来都是一种充满魅力的表达,“撩起世界神秘美丽的面纱,使熟悉的事物变得陌生起来”,把眼前的画面、景物、人事,通过诗人的感悟、体验、经历,转化为情意、理志、意趣,其本质不仅是个人情绪的宣泄表达,更是内在精神的宣扬彰显。情绪具有个体性、经验性,但其升华为精神时,又具有了普遍性、感染性,使这些本属于个人的生命体验与生活、工作感悟,成为被他人感受、理解的情感与经验。借助岁月的重力,把自己下沉到生活的海底,这样才能打捞起最深层、最纯真的情感与体验,这样的诗稿也许才会更具魅力。

      现在,诗是生活的回归

      逝者如斯夫,韶华不可复。历经岁月的风霜之后,开始向花甲之年靠拢,再回首往事,诗歌或许将成为一种对生活的回归,对诗意的追求,也不过是“形追其简、意求其凡”罢了。

      贺拉斯说“一首诗仅仅具有美是不够的,还必须有魅力。”诗因声韵而美,凭境界而魅。平仄合序、音韵和谐、对仗工整,确能彰显声韵之美,年轻时还有心气追逐,现在看来,则更喜欢回归质朴,但求形追其简,格律声韵当是促进诗歌成长的阶梯,却不能以形害意。文重意、诗重境。诗的魅力更多源于反思与启迪,源于意趣与境界,唯有此,诗才是值得人品味的。而这种反思启迪又绝不能自命玄奥,意趣境界也不可故作深沉,而要返璞归真、意求其凡。古人说大道至简,诗理何尝不是如此。

      诗既源发于诗人的热情,也抒发着诗人的热情。在我看来,一首诗之所以能灵光一闪、跃然纸上,促成这一切的,当是诗人内在的热情,对生命的热情、对生活的热情,以及对诗歌的热情。同时,为诗也尚需一颗善心,要心地干净,不容杂尘,并且越是久经生活历练打磨,越应愈发坚定纯真,通过内在的善良与悲悯,把自身与世界联系,否则其诗必然是孤单的、孤立的。王国维说,“词人者,不失其赤子之心”,大抵也意在于此。

      我学习写诗,更是享受其过程,让脑海中每一帧画面,和心中每一份情感,都“天真”地涌现出来。正如已出版的诗集《窗外》所想要表达的那样,一首诗更应该像一扇窗,诗人推开它,能看见他所钟爱的生活,读者推开它,能看见诗人的内心。南飞秋雁、老井黄牛,这是我儿时的记忆,而我也希望它能唤起读者对故土的思念。长夜伏案、旅途风尘、如画乡村、人勤春早、风雨萧萧、人情沧桑等等,是我生活工作中的点滴,希望能唤起读者对岁月的共鸣。我把对故土的思念、对工作的感悟、对基层群众的丝丝情感、对生活的零星感触,力所能及地用诗歌书写出来,希望能用心记录下山川的绮丽与凶险,描绘出乡村的幸福与艰辛,挖掘出生活的真谛与诗意。

      这是我诗歌的起点,更希望能回到少时的初心。在我心里,诗歌是神圣的,宛若深沉的大海始终在那里,我一直敬畏着诗歌,无论是其深邃或宽广,我都无能一探究竟。尔后,但求仍有些余力与激情,继续“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便好。

    【审核人:站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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