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是有“作”和“家”两个词素组成。“作”是动词,写作,作文。加上“家”以后就成了名词,意思是写作的人、作文的人。“家”在这里起了使动词转为名词的作用,是名词的标志。类似这样的语法现象还可举出一些。“员”:教员、运动员。“手”:射击手、突击手。等等。也有名词加上词素后,成为动词的语法现象,例如:绿化、量化、现代化。
所以,凡是写作者自称或被称为作家,都名正言顺,无可厚非。
《现代汉语词典》“家”:⑤掌握某种专门学识或从事某种专门活动的人。“作家”:从事文学创作有相当成就的人。这就是说,一要“专门”,至少要用主要精力,业余的在业余时间要“专门”;二要有“相当成就”。
所以,作家不是人人可当、可称呼的。
说我没做过作家梦,那是假的。那个时候提倡“又红又专”,读中文系想当作家,很正常。不想当作家,倒有点不听党的话。
说我很想当作家,那也不是真的。原因有三:
一、我对作家有“敬畏”之心。总觉得作家不是人人都可当的,我有几斤几两?
二、我有些怕苦。出生在工人家庭,物质上、体力上我不怕苦。脑力上的苦,我很怕。写文章要绞尽脑汁,搜肠刮肚,那个才叫真苦。不吃这个苦,舒舒服服,平平安安过日子有什么不好?
三、经过“文革”洗礼,尽管本人没为“名”所累,但已认清“名”的危害。现在,人到黄昏,还要“名”干吗?
所以,只有刚进入大学时,短暂地想过:说不定以后弄个作家当当。
“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喜欢写文章的毛病,有了合适的气候就会抬头。退休前五年多(现已退休六年),辞去专业外的事,每星期只上一天班,有了空闲时间,就想起写写弄弄了。投了几次稿,“中奖”率还不低,但我很快就厌烦了。写文章本是“缀文者情动而辞发”,“为情而文”,率性而为之事,但投稿要紧跟形势,投其所好,还要注意字数,等等,非我所愿。还有自己的文章被不相干的人决定生死,犹如赤裸身子被放在手术台一样感觉非常的不好。所以,一般不再投稿。
感谢网站,为我们提供了良好的写作平台。我们可以来去自由,多少不计,长短随意地写。
我感到自己已经成为了作家——在家里写作的,自得其乐的“作家”。
注:本文有感于某网站的“博客作家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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